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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东江宁学校学生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8 8:22:30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1470次

南京紫东江宁学校学生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为保障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结合省教育厅苏教基〔2021〕3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指示,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心理危机干预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为主,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管学生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德育处、卫生室、心理辅导室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做出决策。

成员

姓名

职务

责任

组长

马雪生

校长

1.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危机工作总负责人和召集人,负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统筹安排,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区教育领导要求具体部署学校危机管理与干预工作。
2.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指导、监督分管领导制定学校危机干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危机小组组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召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会议,预警和处置校园危机潜在问题,实施整改。
3.确保学校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

副组长

丁仁有

副校长

1.是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危机预防、处置与干预工作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制定校园危机干预预案。
2.指导学校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对学校教师加强危机干预的宣传与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危机预警和应对能力。
3.及时与各成员沟通,协调危机工作小组与社会有关部门、救助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实施危机干预的评估、奖惩及处理意见等。

成员

周爱玲

初中部德育主任

1.全面指导学生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负责对学生组织危机预防宣传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善待人生。
2.建立校级学生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关心高危学生辅导工作,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3.组织、安排对家长、教师和学生应对危机的培训和辅导。
4.危机发生时对危机事件进行处理、协调、指挥、通报;接待家长及相关人员。
5.收集证据,保护现场,做好学校危机干预事件资料收集和备案工作。

成员

曹露露

小学部德育负责人

成员

朱薇

心理教师

1.对教职员工进行危机干预专题培训。
2.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承受压力和挫折的能力。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
4.对高危学生个体制定干预方案,进行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5.危机发生时,对当事人或涉及人群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对情况严重者需及时转介。
6.撰写心理危机干预报告。

成员

孔翠

心理教师

成员

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训练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关心与帮助,提高学生危机应对能力。
2.建立年级、班级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导致危机发生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向学校危机干预小组领导通报。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对近期遭遇重大打击或变化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发现有明显心理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通报。
4.危机发生时,负责收集危机事件证据、证词、证人等有关方面的信息,整理上报学校危机干预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家长和有关家属,抚慰遭受危机事件伤害的学生、家长等。

成员

刘 刚

后勤副主任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训练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关心与帮助,提高学生危机应对能力。
2.确保学校水电、消防、通道、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燃气、用电、药品、饮水、饮食安全,确保技防设备的安全运行。
3.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参与校园危机事件处理,组织人员保护事发现场,及时组织人员运送伤员,保卫校园安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刘玉华

1.清晰记录学生的健康信息就诊情况,如有需要,将了解到的可能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备好处置各类危机事件的急救预案,急救器材和急救用品;危机发生时负责医务救治工作,提供医疗急救。
3.对于严重的危机事件,要及时寻求医疗帮助(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联系医院、进行抢救等;抢救过程中遵循陪同制度、及时报告制度等。

成员

危机事件第一现场人

1.是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成员,负有首见报告责任制,报告事件发生具体时间、内容、事件性质、涉及人员、现场情况等;尽可能地进行抢救、运送伤员、收集证据、保护现场。
2.为了及时预警和处置危机事件,学校所有人员都负有首见“报告制”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都要熟记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服从指挥,做好保密工作,随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存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人员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监控录像等。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

高危个体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持续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明显正常交流。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和不安全感。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与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极度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危害着。

警示讯号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画图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防教育

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

2.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

3.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校在预防心理危机工作中做到以下内容:面向学生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心灵家园每年对新入学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查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学校每年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1)对不能适应学习环境的学生进行排查;

(2)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排查;

(3)对心理压力太大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

(二)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学生发现有同学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时,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心理教师汇报。

3.专职心理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4.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专职心理教师了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5.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

(三)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

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对学校,校医务室,心理教师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五、危机干预

(一)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家长来校陪伴学生。

(二)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再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三)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教师,校医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心理危机领导小组。

(四)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六、后期跟踪

对于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应在其复学后采取相应的后期追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在开展危机干预和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证据的整理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附: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与干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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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东江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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